购二手房注意当心二把刀
2010年06月11日 17:28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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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手房交易的投诉从内容看,有些二手房承租人擅自伪造证件合同,将租赁房屋出租或出售诈骗获利是最为严重的问题。外地来济工作的洪女士在济南匡山小区一家中介看中一套二室一厅,月租金400元,在中介带领下看了房屋。“房主”李某当即要求一次性预付3个月的房租,洪女士只看了李某提供的身份证便交费草签了合同,而入住后第2天,房屋的“真房主”张先生便出现了。
原来房子是李某向房主张先生承租的,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将房屋转租给洪女士,诈骗了3个月的房租。无奈洪女士只好向“真房主”张先生重新缴纳了房租,而在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时,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专家指出,在购买二手房前,消费者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房屋的“老底”。
在房屋产权上,消费者应确认卖房人是否为独立拥有房屋产权之人,如果与其他人共有,必须与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买的房屋曾被租赁,需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如果购买时该房屋已出租,只要租赁合同不到期,购买人就无法正常入住。此外,福利房属于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国家对于福利政策房转让年限、买房人资格等有特别规定,消费者必须提前了解。
来源: 未知 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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