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改委规定炒作农产品情节严重者最高罚百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6月4日报道 在温州,你有钱可以炒楼房、炒黄金等等,但千万不能炒农产品。温州市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将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炒作农产品,情节严重者将处百万元罚款。”昨天(6月3日),温州发改委的张处长告诉记者。
《紧急通知》主要是告诫作用
“2元一斤的湿大蒜一转手,卖到6元;3元一斤的绿豆收购过来后,大量囤积,等市场上出现短缺时,转手后卖到11元等等,这样的炒作农产品现象就是违规,,一经发现肯定要严厉打击。”前天,温州发改委的相关人士在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监管会议说。
发改委的领导表示,一提起温州,很多人就想到了“炒”字,特别敏感,所以虽然温州不是农产品经销的主要地方,但也下发了这个《紧急通知》,现在主要是对一些经营户进行告诫。
重点查处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温州市发改部门近期将和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开展一次检查。
重点查处“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
二是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的行为;
三是生产成本、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却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
四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五是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虽然囤积货物很难界定,也很难被发现,但经营者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办案人员会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情况,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罚款多少。”张处长告诉记者,比如在非典期间,平常卖2元到3元一瓶的消毒液,一下子卖到了1000元,这就是明显的哄抬物价,有些不明显的案件,相关部门的办案人员还是会及时调查。
情节严重者,处罚百万元
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温州市发改委等部门将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依据有关法规,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上述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另外,温州市发改部门还将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趋势。
来源: 未知 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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